驻马达加斯加使馆关于调整普通护照、旅行证收费标准的通知
作者:     更新日期: 2019-07-09     访问次数: 37

     根据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《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[2019]914号)精神,自2019年7月1日起,中国驻外使领馆同步降低普通护照、旅行证收费标准,普通护照、旅行证由每本160元人民币降为每本120元人民币,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仍按原标准执行。此次降低证件收费标准是外交部践行“外交为民”理念的又一项便民惠民举措。

 

根据人民币与马达加斯加货币阿里亚里现行比价(1阿里亚里约等于0.0019元人民币),我馆自2019年7月1日起受理的普通护照、旅行证收费标准降为63000阿里亚里。其他收费标准不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