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驻马大使馆提醒旅马中国公民增强法律意识
作者:     更新日期: 2021-11-15     访问次数: 81

随着马达加斯加开放边境,恢复国际航班,前往马达加斯加旅游、考察、交流的人员有所增多中国驻马达加斯加使馆119日发文提醒旅马中国公民出入境时切勿携带违规违禁物品。

另据报道,近期马海关及有关部门破获了多起野生龟、红木、宝石、黑珊瑚非法贩运、走私案,有在马外国公民涉案。中国驻马大使馆提醒在马中国公民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,远离走私、买卖、携带或非法拥有违规违禁物品活动。请旅马中国公民高度重视,文明守法。

 

附件:马达加斯加入出境携带物品相关规定摘要

一、根据马达加斯加海关规定,下列物品禁止携带出境,包括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CITES)附录中动植物及毒品。

二、外国旅客出境时携带外币价值等于或超过1000欧元需向海关申报,携带外币价值最多不得超过10000欧元。在海关对出境人员进行检查时,应主动出示合法的兑换证明(即由经马财政部授权的银行或外汇兑换处出具的兑换证明),否则,携带出境的外币有可能被没收。马达加斯加海关为防止非法携带外币出境,对出境旅客查验非常严格。建议来马达加斯加中国旅客在入境时主动申报所携带的外汇,并保留好申报证明,以便在出境时备查。出境时,如遇到检查,可凭入境申报单或银行及兑换处出具的兑换单供海关查验放行。

三、每位入境者(不含偕行儿童)可免税携带下列数量物品入境:2升含酒精饮料;1条或10包香烟;合理数量的个人自用服装及物品;1台笔记本电脑、1部手机、1台平板电脑、40万阿里亚里。每位出境者(不含偕行儿童)最多可携带下列数量物品出境:250克珠宝(常居人员);250克植物;1公斤珠宝(非常居人员);2公斤经加工的香草;1公斤洋葱;1公斤胡椒;1公斤咖啡;1公斤丁香;5公斤肉、鱼和海鲜制品(冷冻、冷鲜或干肉);9千克干粮。若需携带超过规定数量的上述物品及需携带黄金、工业及观赏级宝石、木制品、武器、弹药须向海关申报。

 

本资讯转写自微信公众号“中国驻马达加斯加大使馆直通车”